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杰)“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生活困难,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责任...”近日,韶山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以情释法、刚柔并济下圆满画上句点,成功执行到位父亲“缺位”的抚养费。
基本案情
2018年,庞某与黄某因感情破裂,经韶山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孩子由母亲黄某抚养,父亲庞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到孩子年满18岁为止。至2023年因庞某未能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累计有抚养费3万余元尚未给付,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2023年,韶山法院在首次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庞某自愿一次性给付一万余元并承诺之后按月支付剩余抚养费,申请人黄某自愿撤销执行,终结结案。
2025年,因庞某未自动履行协议内容,且法院多次通知庞某仍未履行,迫于无奈,黄某向法院再次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案件重启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接案后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查询庞某财产状况,并冻结了庞某的银行账户;另一方面,积极与庞某取得联系,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一套组合拳下,法院成功执行到村里支付给庞某的补助款五千余元,但庞某也再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同时以各种理由消极对抗执行工作,在将其列入限高名单后案件也到此陷入僵局。一边是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一边是独自抚养孩子的母亲,陈法官没有放弃执行,终于在一个雨天的清晨于被执行人家中找到了在睡梦中的庞某,并将其带回法院进行询问谈话。在法院里,面对陈法官和执行干警的询问,被执行人庞某起初以各种理由推脱,声称因为外债无力偿还且因为限高失信的身份无法工作挣钱,陈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强化亲情为出发点,阐明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关乎子女健康成长,着力用亲情进行感化。同时,明确告知其若仍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强大的执行威慑和不懈努力下,庞某终于态度发生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最终,庞某一次性将拖欠的抚养费两万余元全额支付给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结束语
法律的力量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执行。特别是涉及孩子的案件,每一笔抚养费都是成长的希望,每一次执行都是对未来的守护。下一步,韶山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情怀,让每一笔抚养费化作幼苗成长的甘霖,让每一份责任成为亲情延续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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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